獨立儲能在放電時段按發電企業身份參與交易,在充電時段按電力用戶身份參與交易。
經營主體包括參與電力中長期市場的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和新型經營主體(含儲能企業、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智能微電網等);電力市場運營機構包括電力交易機構、電力調度機構。
電力中長期市場以統一的標準進行市場注冊、交易組織、結算等。其中,虛擬電廠等新型經營主體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聚合各類資源(含電力用戶、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布式電源等),形成聚合單元參與電力交易。
簡單點就是說,過去一段時間,儲能、虛擬電廠等新興市場主體在參與電力市場時,常因"身份定位模糊、收益保障不足"陷入困境——如獨立儲能的充電成本難以通過市場化途徑回收,虛擬電廠聚合的分布式資源也無法單獨進行結算。
而此次《規則》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確了新型主體的市場地位:與傳統發電、用電主體享有同等權益,其中獨立儲能被界定為"放電環節按發電側管理、充電環節按用戶側計量",虛擬電廠則被賦予聚合分布式資源簽訂合同、分賬結算的權限。
這一政策突破相當于為新型市場主體頒發了正式"入場憑證",未來行業的競爭焦點將不再局限于"發電量的多寡、售電規模的大小",而是轉向"資源聚合能力的高低、調峰響應效率的優劣"的深度比拼。
原文如下:
關于《電力中長期市場基本規則(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有關精神,規范電力中長期市場,維護電力市場秩序和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我們組織修訂了《電力中長期市場基本規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請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www.ndrc.gov.cn),進入首頁互動交流版塊“意見征求”專欄,提出寶貴意見建議。電子郵件請發至guangrui@nea.gov.cn。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10月3日。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電力中長期市場基本規則(征求意見稿)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5年9月2日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