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安徽能源局公開征求《關于做好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結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
文件確定價格結算機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充放電價結算:電力調度機構直接調用獨立新型儲能充、放電價按調用時間節點現貨市場實時電價結算。
(二)保供支持補貼:對獨立新型儲能2025年7月、8月、12月上網總放電量,按0.2元/kWh給予補貼;2026年1月、7月、8月、12月上網總放電量,按0.1元/kWh給予補貼。
鼓勵新能源配建的新型儲能通過技術改造滿足相關條件后,選擇轉為獨立新型儲能。
明確調用場景在發生以下危及電力系統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況時,所有調管范圍內的新型儲能應接受電力調度機構統一直接調用:電力供應短缺或電源故障可能引發電網保供風險時;出現電力頻率或潮流越限、電壓失穩等風險威脅電網安全運行時;常規電源爬、退坡能力不足影響電網安全運行時;新能源光伏大發時段,除新型儲能外的省內外調節資源和手段用盡后,新能源消納仍然困難時。
本通知自2025年*月*日起試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據安徽能源局消息,2024年,安徽省新型儲能新增裝機84萬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省新型儲能累計裝機達262萬千瓦,新型儲能(不含用戶側儲能)在市場激勵和計劃調用下,總充放電量達20.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52.4%,等效利用1062小時,同比增長88.7%,年累充放電次數達341次(一充一放計一次),同比增長76.5%。
自2020年6月至2024年6月,安徽共實現43個儲能項目并網、總裝機2057.465MW/3225.6MWh。
其中,16個電網側儲能項目,將提供共享容量1105.1MW/1808.6MWh,對外租賃容量292.6MW/362.6MWh。其中樅陽縣260MWh電網側儲能項目和蕪湖發電廠獨立儲能擴建項目,兩個項目同時提供共享和租賃服務。此外剩余容量248.6MW/497.1MWh。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做好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結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促進我省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健全新型儲能調度運行機制,省能源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國能發科技規〔2024〕2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組織起草了《關于做好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結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予以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建議。
有關意見建議請發送到安徽省能源局電力生產調度處電子郵箱:dianlichu2010@163.com,并請注明來文單位、個人及聯系方式。 提出意見建議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8日。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關于做好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結算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關于做好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結算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市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有關企業:
為促進我省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健全新型儲能調度運行機制,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國能發科技規〔2024〕2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結算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調用場景
在發生以下危及電力系統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況時,所有調管范圍內的新型儲能應接受電力調度機構統一直接調用:
(一)電力供應短缺或電源故障可能引發電網保供風險時;
(二)出現電力頻率或潮流越限、電壓失穩等風險威脅電網安全運行時;
(三)常規電源爬、退坡能力不足影響電網安全運行時;
(四)新能源光伏大發時段,除新型儲能外的省內外調節資源和手段用盡后,新能源消納仍然困難時。
二、價格結算機制
(一)充放電價結算:電力調度機構直接調用獨立新型儲能充、放電價按調用時間節點現貨市場實時電價結算。
(二)保供支持補貼:對獨立新型儲能2025年7月、8月、12月上網總放電量,按0.2元/千瓦時給予補貼;2026年1月、7月、8月、12月上網總放電量,按0.1元/千瓦時給予補貼。
鼓勵新能源配建的新型儲能通過技術改造滿足相關條件后,選擇轉為獨立新型儲能。
三、做好資金結算
省電力公司按照“月結月清”的原則,做好新型儲能充放電價和保供支持補貼清算,保供支持補貼暫從尖峰電價資金中列支。
四、實施期限和條件
本通知自2025年*月*日起試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試行期間,如有國家及省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2025年 月 日